代理商:非營利使用也須申請
【明報專訊】全台老少齊瘋手機遊戲《精靈寶可夢GO》,昨日是校園開學日,北中南多所國小校長不約而同扮成「皮卡丘」,想給新生驚喜,但驚喜卻建立在可能違法的前提下,校方未知會且根本沒想到知會代理商,教育人員對智慧財產權觀念的薄弱,令人擔憂。
《精靈寶可夢GO》的台灣代理商、曼迪傳播副總經理金啟華表示,諸多國小校長的舉動已有侵權之虞;部分學校自製多張寶可夢圖片,更已觸法。
《精靈寶可夢GO》自8月6日在台開放下載後,掀起國人「抓寶」熱潮。許多不同領域的業者看準商機,推出寶可夢相關產品,但把智慧財產權拋諸腦後。金啟華無奈表示,目前公司蒐證加上粉絲檢舉,違法件數早已破百!他同時擔心,「被日本寶可夢母公司知道後,事態可能更加嚴重。」
金啟華昨看到各家國小高調邀請媒體採訪,感嘆台灣人對肖像權相關法律觀念薄弱。他分析,若只是單純Cosplay,公司勉強可視為「DIY致敬款」,「如果直接拿寶可夢原圖、Logo輸出或重製,就已經觸犯智慧財產權。」曼迪也接獲北市等地方教育局的致歉電話,已請教育局通知各校尊重合法授權。金啟華強調,有基金會藉由寶可夢募款,以為做公益就沒問題,「非營利使用寶可夢,也必須經過申請。」目前曼迪將優先處理商業侵權行為,呼籲其他侵權業者主動下架違法商品。
近年台灣侵權案例層出不窮,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村「乳牛彩繪村」花20萬畫上「航海王」彩繪,但卻未經合法授權,承包商也無日本授權書,所有圖案遭到塗銷;基隆七堵鐵道公園也曾因里長想帶動觀光,繪製「龍貓火車」,僅展出一天就遭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