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館擬辦國民同性結婚 港府發外交照會反對
【明報專訊】英國於2014年通過法令,各地英國領事館可在當地政府許可下,為英國國民辦理同性婚姻登記手續。英國駐港總領事吳若蘭透露,港府曾以外交照會(diplomatic note)形式表達反對立場,舉動「罕有」,她說不明白連中國內地也允許英國駐當地領事館辦理同性婚姻,港府何以反對。
料與BNO者合資格有關
吳若蘭說,港府在有關的外交照會中並沒解釋反對原因,她估計是由於法令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也合資格辦理,而本港有300多萬BN(O)持有人,可能引來港府擔心屆時辦理人數多,「不是說所有(BN(O))持有人也會來辦理同性婚姻,但這似是可能的原因」。吳若蘭形容港府決定「不幸」,指不少國家或地區會對領事館的做法表達不快,但不會表示反對。
吳若蘭指出,上周曾與港府代表會面交流,席間對方曾向她承認本港「確有歧視問題」,現時各項反歧視條例有需要修訂,吳若蘭說對此感欣喜。吳若蘭強調領事館未來將繼續游說,希望港府撤回反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