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被指「以胸襲警」的女文員吳麗英(左)昨就判刑上訴得直,或毋須坐監。她與男友鄺振駹(右)其後步出法庭,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並感到鬆一口氣。(楊柏賢攝)
放大
 
女文員吳麗英(中)於去年反水貨客示威期間被警員帶走,口鼻有血,她事後被裁定「以胸襲警」罪成,曾經引起極大迴響。(資料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周永勤棄選 廉署立案查
12年前產子棄梯間 婦人認罪
衝公民廣場 黃之鋒提上訴 律政司覆核刑期
偕母屋外空地玩耍 歲半童喪鄰居輪下
「師爺」涉監守自盜 吞千萬買樓訂金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胸襲警」女子刑期上訴得直 定罪上訴駁回 索服務令報告再判

【明報專訊】去年3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女文員吳麗英被裁定用胸口襲擊總督察罪成,被判囚3個半月,她與同案3名被告早前向高院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院昨駁回4人就定罪的上訴,但裁定他們就刑期的上訴得直。法官下令先為吳麗英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重新判刑,她或毋須坐監。

上訴人吳麗英(30歲)聞判後面露微笑,她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並說感到鬆一口氣。被問到不用坐監是否公道,她表示「唔識答」。

反水客示威 被控撞警後叫非禮

根據控方案情,去年3月1日元朗橋樂坊和壽富街出現反水貨客示威。下午4時半左右,上訴人吳麗英(30歲)、其男友鄺振駹(20歲)及一名14歲少年走出馬路一字排開,總督察陳嘉寶見狀截停他們,表露身分並要求他們返回行人路。該14歲少年隨即用右膊撞向陳,並說:「咩洐爣o呀?」陳宣布要拘捕該少年,鄺見狀便推開陳的手,並發生拉扯,此時吳用胸口撞向陳,同時大叫「警察非禮」。陳跌倒在地,其間有一名男子踢他的背部。警長孔國基見同僚受襲,隨即捉蚑薴H男子,並準備拘捕他,此時上訴人潘子行(22歲)突然出現,雙手推撞孔的心口,其後更走到該名踢人男子背後把他拉開,該男子乘亂逃去。

吳麗英及上述14歲少年去年7月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分別被判入獄3個半月及更生中心。鄺振駹及潘子行則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入獄5個月1周,他們其後不服定罪及判刑向高院上訴。法官張慧玲昨駁回定罪的上訴,但判他們的判刑上訴得直,並於9月26日重新判刑,其間他們獲准繼續以5000元保釋。

原判囚3.5月

張官於判辭指出,由於吳麗英一直否認控罪,法庭考慮判處監禁是恰當的,但不等於法庭不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而且審訊後被定罪的人不一定沒有悔意,也不一定不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故決定撤銷吳麗英判監3個半月的刑罰,並下令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重新判刑。惟張官強調,若吳麗英事實上沒有悔意,或不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則監禁是無可避免。

官:同案3人初犯可考慮免囚

至於同案其餘3名上訴人,張官認為他們均是初犯,亦非有預謀犯案,故可考慮非監禁式刑罰,遂撤銷原有的刑罰,並下令分別為14歲少年及鄺振駹索取感化報告,以及為潘子行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重新判刑。

【案件編號:HCMA496/15】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今日相關新聞
「胸襲警」女子刑期上訴得直 定罪上訴駁回 索服務令報告再判
官:叫「警非禮」似為助男友脫身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