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妹批星政府立法箝言論
已故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之女李瑋玲(圖)周日(14日)在facebook公開批評政府「獨裁」,指當局就藐視法庭罪立法,將箝制言論自由,損害人權,令國民習慣受限而未能察覺危機。今次是李瑋玲今年4月與兄長總理李顯龍爆罵戰以來,再次公開批評政府。
新加坡國會周一就藐視法庭罪二讀立法。最受爭議的包括當中的「醜化法庭」條文,最高可罰10萬新加坡元(約9.62萬加元)以及監禁3年。有新加坡人權人士擔心言論自由受損,而「人權觀察」組織則批評新法是政府箝制言論的工具。
藐視法庭最重罰60萬囚3年
本身為醫生的李瑋玲也在fb抨擊新法是為了箝制輿論,並形容新加坡同胞就如「習慣了二手煙味的人,不自知其福祉正受侵害」。她稱「新加坡人可能已習慣了一個獨裁政府」。
今年4月,李瑋玲在fb指控新加坡《海峽時報》審查她批評新加坡政府的專欄文章,並公開她跟編輯的電郵往來,當中包括斥李顯龍「建立王朝」,聲言不容父親的名譽「被不光彩兒子玷污」,惹李顯龍在fb反駁。
新加坡有嚴格媒體和誹謗法律,網上言論亦有限制,去年,新加坡高院裁定指控李顯龍挪用退休基金的異見博客鄞義林誹謗罪成,須向李賠償15萬坡元(約14.4萬加元)。
(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