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7歲青年梁國雄前年10月到香港仔警署報案室企圖引爆爆炸品,還押期間再涉襲擊懲教人員。梁昨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押後至下月預審,其間被告還押。控罪指出,被告梁國雄(17歲)於上月21日在壁屋懲教所醫院大堂襲擊黃劍平,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被告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押後至9月1日作預審,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涉於2014年10月到香港仔警署報案室企圖引爆爆炸品,被當值警員即場制服。他早前在高院承認「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及「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法官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以待領取教導所和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 【案件編號:KTCC33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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