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2歲青年年初在交友應用程式認識女朋友,及後多次偷走對方的信用卡買智能手機轉售圖利,更進入女友家爆竊。被告早前承認盜竊、爆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5罪,法官昨引述其背景報告,指他玩弄及欺騙女性,判監42個月。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陳啟銘雖認罪及有悔意,亦向女事主及其家人致歉,惟被告曾有約20項案底,今次更利用女友的信任盜取其信用卡,違反誠信。法官又說,被告預先約女事主一家到上環晚飯,再趁機爆竊他們位於太古城的住所,是有預謀犯案。 感化報告﹕玩弄女性 詐騙朋友 法官引述感化官稱,被告中三輟學後一直游手好閒,透過玩弄女性、購買奢侈品、賭博和吸煙等來解悶,並因此透支信用卡,需由家人協助償還債務,其後更開始詐騙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 案情指被告今年1月透過交友程式認識28歲、任職地產經紀的女友,其後3次偷她的信用卡,購入共6部蘋果手機,轉售獲利4萬多元。被告在2月中藉詞約女友一家外出用膳,但他未有出現,其實是用女友的門匙進入其住所爆竊。兩人翌日分手,至3月底女友在蘭桂坊遇見被告,遂報警。 【案件編號:DCCC 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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