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被告中利達有限公司昨派員(西裝男子)到庭旁聽,他不願透露姓名及身分,公司查冊資料顯示,中利達有限公司3名董事,包括周福安、劉樹仁,以及林建岳長子林孝賢都是麗新發展有限公司的董事。(林俊源攝)
放大
 

其他新聞
睡婆婆跌傷入院 熱心街坊助收檔
城大晤學生商畢業禮安排 否認只准一級榮譽生上台
訛稱「差人打人」 休班警報假案阻差判感化
尊子漫畫
明報奪消費權益新聞金銀獎 《選擇》40年 有人訂足32載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Ocean One違一手樓銷售 麗新認13罪 罰20萬

【明報專訊】商人林建岳有份出任董事的麗新發展有限公司發展的油塘住宅項目Ocean One,被指於2013年至2014年間,在各大報章及其售樓說明書中刊登的廣告及資料不符《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Ocean One賣方、林建岳長子林孝賢任董事的中利達有限公司,昨被銷監局控告共19項控罪,公司律師代表承認其中13項控罪,求情稱當時未掌握法例,被裁判官斥責「M家唔係鷁鬊雿瑼嵽阹{」,質疑為何會犯錯。

官斥「唔係街邊賣花生」

公司代表律師昨否認6項控罪,控罪指公司在報章刊登涉載有誤導詞句的廣告,廣告提到項目住宅以「九折發售」。公司另承認其餘13項控罪,控罪指公司在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間,在各大報章刊登的廣告中,部分聲明的文字大小沒按條例規定,又沒說明發展項目認可人士的專業身分,以及在其售樓說明書中沒說明其平台、窗台及灶台所使用物料,又沒說明其項目的250米範圍內有公廁及電力分站。

辯方求情稱,同意部分廣告內容未跟足法例要求,被有關當局指正後,已積極、最快、努力地修正,又指新法例於2013年4月實施,公司未掌握法例。

質疑百人專業團隊仍犯錯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聞言即指出,賣樓「唔係鷁鬊雿瑼嵽阹{」,當中涉及大額金錢,相信公司有律師、建築師、設計師等團隊,最少百人負責事件,質疑為何會犯錯,又指普通人買樓是一生最重要的事,資料有誤導成分會影響市民。

練官問及發展項目的普通單位、即600呎單位的售價,控方回應稱是600多萬元。練官考慮後,判公司13張傳票共罰款20萬元,其餘控罪的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預審。

【案件編號:KTS8512-8530/16】

 
 
今日相關新聞
Ocean One違一手樓銷售 麗新認13罪 罰20萬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