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船舶數量5年增逾3500艘,泊位需求升,將軍澳至善街對出一帶被非法設置港口設施,敷設浮泡作繫泊。海事處證實,該區非指定私人繫泊設備區域,雖本地船舶可拋船錨碇泊,若未經許可設繫泊設備則屬違例,2015年至今已發出84張書面指示。 本港船舶5年增逾3500艘 據海事處統計,本港遊樂船及漁船於2010至2015年間分別增加2532及1057艘,目前約有9456艘遊樂船及6628艘漁船。現行機制下,船舶可在避風塘或非禁止碇泊的水域拋錨碇泊。同時,部分本地船可申請繫泊於海事處管理的41個指定私人繫泊設備區域內的私人繫泊設備,或泊在私人遊艇泊位。 區議員:船舶密集火警難逃生 惟將軍澳至善街對出一帶水域,並非指定私人繫泊設備區域,卻有近百艘船,包括小型駁艇和中型遊艇,最少30艘附近繫有浮泡。西貢區議員陳繼偉指出,該水域欠管理,船舶密集但亂設繫泊設備,一旦火警,船易被相關物件阻礙,難以逃走,有可能火燒連環船。他說,過去3年長期泊於該區船舶由約20艘增至近100艘,不少居民投訴船上有人亂棄垃圾,衍生衛生問題。 海事處去年至今發84張書面指示 海事處發言人回應稱,未經許可敷設繫泊設備違反《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2015年至今就該水域非法設浮泡、棄置船舶或其他浮動構築物,共發84張書面指示,並移除其中42件物件,其餘已由擁有人自行移除。該處發言人補充,將軍澳至善街對開水域非禁止用作碇泊用途,亦非指定私人繫泊設備區域的水域。 根據現行法例,除禁止用作碇泊用途的水域,本地船主或船長可在不阻礙其他海面使用者下碇停泊其船舶。惟其碇泊的位置不可以在禁止進入及停泊的地區,亦不可以對任何主要航道、港口、避風塘或碼頭的進口航道或入口造成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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