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圍標案被告換律師 判刑第五度押後
【明報專訊】沙田翠湖花園2.62億元翻新工程去年被揭發圍標,工程判頭丘瑞田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及賄款4500萬元。案件判刑已四度因故押後,原定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惟丘在庭上稱撤換了律師,新律師未取得文件,判刑再押後至9月29日。丘申請保釋外出被拒,繼續還押。
本案判刑至昨日已是第五度押後。上月24日代表丘瑞田的大律師查錫我求情後,表示當日下午需離港而要押後判刑。丘瑞田昨在庭上表示,他已撤換由法援署委派的律師團隊,其委聘的私人律師尚未取得文件,要求押後約1個月。丘的胞弟則在庭上稱,他本周二(12日)已與律師見面,並將信件交給律師和法援署,希望盡快取得文件。
法官林偉權表示,案件已因種種原因押後,要求被告加緊與新律師溝通,以免案件再次押後,在遷就法庭及控辯雙方檔期後,林官決定將判刑押後至9月29日。
昨日開庭前,一批翠湖花園業主到法院外示威,高叫「支持翠湖廉潔,追究委員」等口號,要求檢控圍標案中其餘涉案者。
丘瑞田早前承認,在工程招標前曾與翠湖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新昌管理集團時任董事總經理及工程的承辦商等商議圍標細節,令涉案的承辦商最終能夠分別以「第三高」及「第三低」的標價承辦顧問合約及翻新工程,涉及賄款達45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5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