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排球被踢傷 女生向母校教師索償
[2016.07.03] 發表
【明報專訊】慈雲山德愛中學舊生陳穎恩(譯音)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德愛中學、該校法團校董會及該校教師羅國宇索償。入稟狀指出,陳2013年7月5日中午在德愛中學參加該校師生排球賽時,在她跳起打算擊球時遭教師羅國宇踢中左膝,使其左膝受傷。
陳父昨向記者表示,現已升讀大學的女兒於案發時就讀德愛中學中六,是排球校隊成員。他說,當日中午其女兒參與校內四社師生排球賽,在網前跳起扣殺時,左膝遭代表另一隊、欲跳起攔網的羅國宇踢中,她失去平衡跌在地上,送院診治後發現十字韌帶斷裂,現仍須接受物理治療,不能再打排球和跳高。陳父表示,過去曾透過律師與校方商討賠償,惟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遂入稟索償。本報曾致電德愛中學查詢,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入稟編號:HCPI4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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