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雙非嬰電子請願案 黃陳小萍代提交國會
渥京接收後45日內須回應
【明報專訊】列治文中心區聯邦國會議員黃陳小萍昨日發表聲明指出,有關「生育旅遊」議題的電子國會請願案(Petition e-397)是由住在她選區的選民提出,她對能夠代表選民將該請願案帶進國會表示高興。
不過,她也指出,擔任背書人的國會議員並不一定要同意請願人的意見,以及請願案中所提的要求,但該議題對列治文中心的選民有影響,她樂意代選民將請願案提交國會。
目前該請願案已經收集超過900個簽名,而根據規定,在簽名結束後,議會書記會確認所有簽名,若合格人數超過500個,就會交給為請願案背書的國會議員,由該國會議員正式向國會提交請願案。黃陳小萍說,目前國會正值休會期間,9月才會恢復議事。根據規定,聯邦政府對任何在國會提出的請願案,必須在提交後45日內作出回應,黃陳小萍會等候政府回覆。
任何加國居民都可以提出電子國會請願案,但必須符合一系列程序及要求。請願案的目的,是要將大眾關心的議題帶進議會,並要求國會、加國政府、部長或議員作出某些行動。
首先,請願者必須先得到至少5名、最多10名加國居民或公民支持其請願案,並願意提供他們的電子郵件。
民眾不能直接向國會提出請願,只有國會議員有這個權力。所以,第二步是請願者必須找到一名國會議員作為其請願案的背書人,但並不一定需要是其所屬選區的國會議員。收到背書要求的議員有30日時間回應是否支持,如果反對,則請願者可以選擇另一名議員為其背書。
得到議員背書後,議會書記會檢視請願案內容,確保它符合國會文書的規格,之後請願案就可以放上「電子國會請願」網站上,公開讓民眾簽名,收集簽名時間有120日。
簽名結束後,議會書記會確認所有簽名,若合格人數超過500,就會交給請願案背書的國會議員,由他/她向國會正式提交請願案。根據國會規例,政府必須在45天內對每一項在國會內提出的請願案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