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弒父溺死母證據不足
詐保夫妻1免死1無罪

[2016.06.17] 發表

【明報專訊】王忠義夫婦去年4月涉嫌殺父弒母,疑為詐領父母保險金、農保喪葬津貼,南投地院昨天宣判,王忠義殺母部分判無期徒刑,殺父則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妻子陳麗雅則兩案均無罪。

據《自由時報》報道,地院強調,王忠義殺母有罪關鍵,在於王母的解剖報告;另無證據證明王殺父,故判無罪。王妻指先生通過測謊且無殺人證據,一定上訴到底。檢方對此判決不服,也將上訴。

檢方認為,王忠義夫妻疑因欠卡債而下毒手。檢警調查,前年5月,養育王男長大但無血緣的父親王樹藤,被夫妻從醫院請假帶出,帶到仁愛鄉中原橋後,疑用鈍器重擊致死,再謊報失蹤。王忠義接著幫母親王蔡秀猜投保50萬元微型傷害保險,前年10月與妻兒帶母親到國姓鄉種瓜溪戲水,將母親強壓溪中溺斃。

隔年2月,王父的屍體被發現在北港溪和眉原溪口河H,他即拿父親4顆牙齒給警方驗DNA。南投檢方於去年7月30日以殺害直系尊親屬等罪起訴王忠義夫婦。

王妻與在押的王忠義,昨都到庭聆判,王妻步出法庭後,激動指丈夫已通過測謊,且公婆之死無他殺證據,根本是「司法殺人」。

南投地院刑事庭長廖健男指出,法醫在解剖報告指出,王母的頭左後枕部頭皮下軟組織、左右肩部肌肉有深層出血,證實是他人以手肘壓制王母肩膀往下,王母抵抗的反作用力所造成,王忠義辯稱是拖行急救造成,均不可信。

王忠義在警詢筆錄時,曾自白為詐領50萬元保險金,而將母親的頭強壓水中,再以雙肘抵住母親肩膀使其頭部沒入水中窒息,當時妻兒都被他支開,解剖報告與王的自白吻合,王妻因不在場,獲判無罪。

至於2人被控殺害王父,檢方舉證王父顱骨的鐵色素反應是鈍器重擊,但法官認為這是血紅素沉茪狨部A且檢方搜遍王家的鐵器都沒有血[反應。至於檢方指王男提供的4顆牙齒,是王父死後遭拔下,惟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僅憑1張單一角度的4顆牙齒照,無法證明是死後拔的,因此無證據顯示2人殺父。

廖健男也說,王忠義殺母惡性重大,但審酌他不是父親親生子,自小備受嘲諷,心態扭曲,且王母生前有中度智障和躁鬱症,都是他在照顧,備受壓力;加上案發後王男極力保護妻兒,很有家庭觀念,有教化的可能,故判處無期徒刑。

義務為王氏夫婦辯護的律師張國楨、鄭嘉欣認為,該案缺乏直接證據,法官單憑法醫檢驗報告書,比對被告王忠義之前非出於自由意志的自白,就作出無期判決,令人無法接受。

王忠義父母的信義鄉鄰居,則對其殺害雙親的逆倫行徑都感到氣憤與痛心,希望做壞事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但表示仍會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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