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泰沒帶足現金 旅行團30人被拒入境
【明報專訊】上海一個旅行團近日因團員未帶有足夠的現金,前往泰國旅遊,整個旅行團被泰國海關拒絕入境,昨日泰國旅遊局駐滬辦事處證實,泰國要求入境外國遊客,每人需攜帶2萬泰銖(約4000元人民幣)以上,否則將會被泰國海關拒絕入境。
內地媒體引述上海某旅行社導遊在微信上講述,近日中國一個30人的旅遊團去泰國旅遊,因為其中有人身上沒有帶足2萬泰銖,結果連累全團被拒絕入境,只能打道回府,全團僅得領隊一人抵達泰國。涉事的團員不僅旅遊計劃泡湯,還損失了來回的機票和團費。她又指,旅遊公司一般都會提醒遊客至少帶5000元人民幣現金。她感慨,這事真不是開玩笑的,去泰國的朋友們一定要帶足現金,以免影響行程。
泰旅局駐滬辦表示,該規定一直都存在適用包括落地簽在內的各種簽證入境人士,以證明遊客在泰旅遊期間具備相應的經濟能力。按規定每人不得少於2萬泰銖或者等值外幣現金,銀行信用卡無效。如果被泰國移民官抽查到遊客身上未帶足現金,就很可能被遣返,此前也曾經發生過多名中國遊客被遣返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