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綠化涉改動需入則 工程師:說法造成灰色地帶
【明報專訊】「綠化可不改動排水系統」
就屋頂綠化工程事宜,屋宇署昨晚再出稿解釋,指涉及拆卸、改動或加建構築物或排水系統受《建築物條例》規管,除非符合條例的豁免審批工程規定或屬於指定小型工程,否則必須委任認可人士向署方交圖則,獲批准後才可展開工程,否則會被視為違規,任職工程師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認為,署方說法未反映條例背後精神,造成灰色地帶,質疑署方未為愈趨普遍的綠化天台工程入則發出指引。
詹志勇:需否入則宜訂清晰指引
黎廣德指出,屋宇署有機制向認可人士就如何入則發出指引,但綠化天台近年愈見普遍,惟未有就此發指引,有失職之嫌;黎又指出,《建築物條例》的精神是要求改動了建築物設計原意的工程須獲屋宇署審批,但署方的公開解釋未有相關釐清,「(綠化)可以不改動排水系統……(署方說法)是製造灰色地帶。」港大地理學系講座教授詹志勇認同,署方須就綠化天台工程制訂指引,包括什麼時候須入則及安全做法。
環保建築專業議會主席何文堯相信今次是個別事件,不希望令多年的綠色建築發展帶來挫折。他認為現有機制已足夠,一般綠化天台工程有兩重監管,包括經認可人士和結構工程師評估,屋宇署亦會在當中制衡。何指出,認可人士評估綠化天台工程有三大考慮,包括會否經常有人停留、天台負重和去水裝置,業界未必有標準方程式計算負重,但計法差異不大,亦會加入風險因素,「要計算不可預見的情况,不是10噸負重,(綠化設施)就10噸重」。
環保建築師:現有兩重監管足夠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煥忠曾統籌多所中小學的綠色天台工程,其間會監察承建商。他說,按過往經驗,中小學增加綠化天台須上報教育局,局方會把資料通知屋宇署、消防處等相關部門,審批過程嚴謹,主要着重涉及樓宇的天台負重能力,「如果負重方面不獲批,其他條件批了都沒用……屋宇署計得很緊,天台的負重能力雖只是保守估計,但過少少都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