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房產 前立委辦公室主任判刑10個月
[2016.05.07] 發表
【明報專訊】前立委郭正亮國會辦公室主任王啟而,侵吞友人不動產遭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仍可上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道,王啟而受友人經營的德霖公司委託代為保管不動產,卻在未經同意逕自出售該不動產,做出違背任務的行為,導致德霖公司的財產損失,法院指王犯後態度不佳,判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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