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助申公屋 老翁騙保安「棺材本」勢囚
【明報專訊】七旬翁3年前向64歲女保安訛稱能助她申請公屋,卻趁機騙去對方4萬元「裝修費」,老翁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表示案情嚴重,被告騙去的款項是事主的「棺材本」,明言判監是不二之選,又下令被告賠償事主4萬元。
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5月20日,等候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控方指被告有多項同類案底,辯方則求情稱,被告現靠綜援維生,每月儲蓄1200元,現可償還4萬元給事主。
根據案情,事主與被告於2012年相識,被告向事主稱認識很多官員,可協助事主申請公屋。其後被告訛稱已為事主申請公屋單位,要求事主付4萬元裝修費。2013年2月14日,事主在中環永樂街212至216號惠南大廈地下,向被告支付4萬元,但事主未獲分配任何公屋單位,更與被告失去聯絡,故報警求助。今年4月被告於羅湖口岸打算離港時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ESCC13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