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地政總署去年頒令清拆14間佔用新界沙頭角中英街官地的鐵皮屋檔口,14名檔主遂向當局申請租用官地的短期租約,但遭當局以「按照現行適用的政策」為由,拒絕他們的申請。檔主不服,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當局拒絕批出租約及頒下清拆令的決定,並要求法庭頒令暫緩當局執行清拆令,直至法庭另作頒令。 14名檔主申請人分別為鄧海生、吳燕霞、陳偉珍、鍾偉雄、鄧桂平、曾穎然、黃知輝、藍月群、廖玉娣、李翊稜、陳秀玲、李俊平、黃文日及李福明。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 指當局不願進入 未納寮屋登記 申請書指檔主於1970年代起,逐漸將位於中英街的臨時寮屋改建為店舖。其時有解放軍出現在中英街,香港的警察除非遇上不尋常的意外,否則不會踏足中英街。1982年,當局展開寮屋登記,所有被登記的寮屋除非因公眾或安全理由,否則獲准在原址居住。惟基於當局當時不願進入中英街,中英街沒被納入登記的範圍,有關檔口因而喪失其應得的權利。1993年當局召開會議,同意只要有關檔口不超越制定範圍,檔主便可繼續佔據。 稱1993年允繼續佔據 但地政總署去年底突然向涉事檔口頒下清拆令,更拒絕向檔主批出短期租約。檔主不滿地政總署沒具體解釋有關決定的原因,對他們造成不公,遂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入稟編號:HCAL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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