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接管「何伯華律師行」,指律師行因涉嫌違規,故委任另一所律師行做接管代理人,處理受影響客戶的案件。有報道指119宗物業交易受影響,未能如期交「大訂」或打釐印,律師會副會長蘇紹聰強調會以公眾和客戶利益作最大考慮,若得不到被接管一方的配合,而令客戶有緊急情G,律師會或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對方提供所有銀行資料,協助客戶繼續進行交易。有律師指若客戶因律師行接管而令交易告吹,可循民事追討賠償。 律師會:公眾客戶利益最大考慮 記者昨到何伯華律師行尖沙嘴分行,發現玻璃門被白紙封上,並貼有律師會公告,指理事會在本月12日已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26A條向該律師行採取介入行動,包括其4所分行,本月14日執行,又在公告留下介入中介人「希仕廷律師行」的聯絡資料,建議客戶致電查詢。 本報昨向希仕廷律師行查詢接管情G,對方稱暫時不回應。律師會表示,2014年至今,連同今次共3宗接管個案,一般只涉及1間分行,何伯華律師行則有4所分行,分別位於上水、油麻地、尖沙嘴和荃灣,接管後已將受影響客戶資料轉交希仕廷律師行跟進,目前正在核實,強調接管決定是保障公眾及客戶利益,並由5名理事會理事組成監察小組跟進接管程序。但據悉被接管的何伯華律師行負責人未於接管期間充分配合,該律師行亦向法庭申請撤回接管令,但目前法庭未處理。 報道指影響逾百宗物業交易 律師會副會長蘇紹聰指出,接管是因何伯華律師行涉嫌違規,擔心對公眾及客戶利益造成問題,但未透露違規詳情,只稱根據條例的授權範圍,接管的原因可包括不誠實的操作行為、處理帳目有問題等。 對於有傳媒取得法庭文件,顯示事件導致119宗物業交易受影響,蘇紹聰指自己並非監察接管的小組成員,對涉及受影響客戶的宗數不知情,強調律師會以公眾和客戶利益為最大考慮。 律師梁永鏗指接管程序有交接期,其間銀行戶口會凍結,若客戶因而受損失,可循民事追討賠償,「須由法庭決定是被接管一方的問題,抑或接管後的問題。」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已聯絡律師會了解接管情G,冀律師會盡快處理,減低對客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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