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何燕飛日前入稟高院,指她前年6月27日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同日,離開政府總部東翼2樓辦公室時受傷。當日立法會外有示威,但入稟狀未交代何燕飛受傷是否與示威有關。她認為受傷是由於物業管理公司及特區政府疏忽所致,興訟索償。中央政策組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原訴為何燕飛,兩被告分別為由律政司代表的特區政府及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入稟狀未有透露何受傷原因、過程及其傷勢,亦未有提及索償金額。政府資料顯示,何燕飛於2012年11月15日獲委任為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前年11月15日離任。 【案件編號:HCPI4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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