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博斯福警方日前截獲一名掛有L牌的超速學牌女司機,指她超過時速限制速度逾50公里。最令警員吃驚的是,當時女子的父母均在車內。 阿博斯福警方發言人麥克唐納(Ian MacDonald)表示,案中掛有學車牌的女子超速53公里,是極為危險的事,但令人吃驚的是,該女子的父母均在車內,明顯地該對父母並沒有對女兒給予太多的駕車指引。 他稱,當我們在車內指導年輕人學車時,應該教導他們安全的駕駛方法,但案中監管者似乎未有理會此種超速行為,甚或作出鼓勵,此舉對公眾安全構成危險。他稱似乎從未見過同類事件。 該案發生在上月31日,警方在Clayburn Rd.夾11號公路(Hwy. 11)截獲該輛超速汽車,該名女子除了收到超速罰款告票外,她所駕駛的父母汽車亦被扣留,事件同時被知會汽車監管部門,其父母在事件中沒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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