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二代名利雙收惹爭議
近兩年來,內地多檔明星子女真人騷風靡全國,就連香港及台灣一些明星,也搭上了這列賺錢快車,包括吳鎮宇、曹格、林志穎等。除了賺快錢,有的明星子女不但被捧紅,連一些過氣明星也鹹魚翻生。台灣傳媒也說《爸爸去哪兒》和《爸爸回來了》等真人騷節目,因為可愛的星二代在節目中純真逗趣的表現,也獲得超多粉絲的歡迎,順勢讓星爸林志穎、夏克立等人氣再度C升。
港台明星同搭賺錢快車
如《爸爸去哪兒》《爸爸回來了》等真人騷,已經讓愈來愈多的明星及其「星二代」子女一夜爆紅,他們拍廣告、做代言、出席商業活動,可謂名利雙收賺得盆滿缽滿。
問題的另一面是,這些節目也出現了不少負面因素,比如被批評為扭曲價值觀,誤導未成年人等。也正如此,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推出「限童令」,也獲得了部分人的理解。實際上,內地的《廣告法》也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限童令」出台,既有保護未成年健康快樂成長的考慮,又如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3月底說過,要確保廣播電視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的正確導向,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遞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一樣,要求停播《爸爸去哪兒》等明星子女真人騷節目,似乎也具有收復宣傳失地的意義。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