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書面警告兩示威學生 涉事者質疑「定罪」過程兒戲擬上訴
【明報專訊】今年2月嶺南大學學生會向校董會示威,最終導致校董會流會。嶺大學生紀律委員會昨決定,向參與示威的前學生會成員劉振琳及盧藝賢發出書面警告,是首次有大學生因示威行動被紀律處分。涉事兩學生及紀律委員會學生代表強調不接受任何形式懲罰,因不認同校方以紀律處分對付學生示威,並質疑調查蒐證不足,僅靠新聞相片,在沒實質證據下便將學生定罪,形容過程「兒戲」。
對於被質疑蒐證不足,紀律委員會主席呂漢光至截稿前未回覆本報查詢。嶺大校方回覆表示,學生紀律委員會一向按既定機制處理學生紀律事宜,希望各方尊重委員會決定。校方又稱一直歡迎各持份者以和平、理性、互相尊重方式表達意見,會積極聆聽學生訴求及保持溝通。
紀律委會主席﹕不應誤會是懲罰
學生會長鄭沛倫昨將聲明及逾千個學生聯署交給呂漢光,要求撤銷對兩名同學的聆訊。呂稱個案涉及私隱,不便評論,但政治打壓等質疑「明顯是外間揣測」。他又強調,不應誤會紀律委員會是懲罰,因學生犯事,要幫助其改善才是大學教育。
紀律委員會昨閉門開會逾個半鐘,兩名涉事學生拒絕出席,會後學生代表文韜在二人授權下公布結果。文說書面警告屬相對較輕的紀律處分,但強調學生會不接受任何形式懲罰,將商討後續行動。他質疑聆訊蒐證不足,但在保密原則下無法透露詳情,會寫信向校方投訴。
消息稱只以新聞照為證 無召證人
有消息稱,呂漢光在會上展示多張傳媒於當日拍攝的相片作證據,又稱劉振琳在示威當日擔當領導角色、曾踢倒鐵馬,盧藝賢則曾伸手阻攔校長鄭國漢進入會場,是阻礙大學行政,但聆訊沒傳召證人,文件中也沒有證人口供。
劉振琳說,據他了解,指控他踢鐵馬的證據是一張相片,當時他差點被人推倒,失去平衡、一隻腳抬起。劉續說當日示威是學生會行動,不應為此受任何處分,加上「定罪」過程兒戲,他將考慮是否就結果上訴。盧藝賢則形容事件「極之醜惡」,顯示「當權者會無所不用其極地打壓學生」。
港大校委會去年7月開會時被衝擊,校長馬斐森曾稱會調查事件,有需要或報警及轉介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港大回覆處理學生紀律事宜有既定程序,基於私隱及保密原則,不會透露個案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