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說售樓從中圖利 「地產批發商」活躍大溫
【明報專訊】溫哥華熾熱的樓市造就一些沒有領有地產經紀牌照,但能以買賣樓房為生的得益者,一批被稱為「地產批發商」(real estate wholesaler)靠幫他人物色房屋和轉手收費為生。一名曾經從事這「行業」8年的前批發商指出,估計大溫現有數以百人從事這種活動,而他們更早在一年半前從西區開始湧現。
據《省報》(The Province)報道,化名「阿曼達」(Amanda)的女子並不是一名持牌地產經紀,但買賣房屋一度是她的全職工作,她在8年前開始在溫市從事「地產批發商」。她會主動接觸業主,提出私下交易,再將合約以「摩貨」形式轉手給背後的投資者,收取10%「費用」。這種工作被形容為低風險,但盈利高,阿曼達現時在溫市擁有兩間屋,並準備在美國置業。
報道指未領牌照的批發商完全沒有被規管,阿曼達估計,在現時熾熱程度前所未見的大溫市場中,有數以百計這類批發商,另外還有部分地產經紀也秘密進行同類活動。
由於批發商沒有領牌,他們毋須向有關組織或防止洗黑錢當局公開背後的投資者和資金來源。
因為道德理由而放棄這「事業」的阿曼達擔心,批發商以卑詩脆弱的長者為目標,這些長者不理解其舊屋的價值。此外,她亦憂慮海外黑錢經這渠道清洗,並製造空置房屋。
她稱,所謂批發轉手物業,情況是批發商背後均有投資者,並視一些有不少舊屋的小區為目標,投資者以合法信託將一筆現金交給批發商。批發商便去游說業主賣樓,提出無條件合約,毋須驗屋和可現金交易,更稱可免去經紀抽佣收費。
加拿大防止洗黑錢部門FINTRAC指出,一般的物業買家沒有責任公開客戶的家身分或其金錢的來源,不過,若持牌地產經紀參與摩貨,他們及其未領牌的助手便要提供每次摩貨的買家身分及買家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