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省電20% 增再生能源 綠色和平﹕港有條件棄核
【明報專訊】港府去年公布未來10年規劃節能及發展再生能源方向,例如未來5年減少5%政府建築物用電量,但不及首爾市政府進取,當地規定各部門每年減少3%至5%能源消耗(包括電力和煤氣等)。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稱,大亞灣廣東核電站供電予香港的合約於2034年完結時,該核電站已運作41年,超過一般設計壽命上限,促港府仿效首爾積極節能,令2034年本港總用電量比目前下降20%、可再生能源供應10%用電需求,屆時便能淘汰核電。
港目標﹕10年節能6%
港府的「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定下10年節能目標,包括實際節能幅度為6%,主要措施包括收緊建築物耗能規管、加強政府建築物節能,以及推行全民節能運動。港府又要求政府新建築物須符合《綠建環評》金級或準金級,新建公屋要達綠建環評(BEAM Plus)金級評級等。
節能藍圖未包私人樓宇
惟有關藍圖未列針對私人樓宇的具體方案,現時《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只規定商業樓宇業主,每10年為大廈內公用地方作能源審計及在大廈內展示審計結果,並要求申請總樓面面積寬免(俗稱「發水」)的新私人發展項目必須先參與綠建環評。
另邊廂,首爾市政府除規定樓面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新樓宇須安裝能源管理系統外,更規定這些新建築物安裝及使用可再生能源設施,例如太陽能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