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隊目涉避執勤 熄白車定位204次
【明報專訊】54歲消防處救護隊目先後關閉救護車上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達204次,再以人手輸入錯誤的救護車位置,以避免執行緊急職務,被廉署控告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該救護隊目暫准保釋候訊,將於下周二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院答辯。
廉署控行為失當 隊目停職
廉署指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事件。消防處回應,根據既定程序,涉案救護隊目已停職,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處方不便評論,但強調對調派消防車及救護車有嚴格監控機制,如發現調派資源出現異常會深入調查,如發現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並配合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任職30年 負責救護車管理人手安排
被告為54歲消防處救護隊目余岑發,隸屬藍田救護站,負責配備救護車上的管理及人手安排。控罪指余涉嫌於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月22日的4個多月內,關閉車上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並於系統的流動數據終端機內,以人手輸入錯誤的救護車位置達204次。
輸入錯誤位置 「遠離」事故現場
據了解,被告任職救護員逾30年,由於消防處發現被告負責的救護車在4個月內經常遠離緊急事發現場,事態異常下翻查其他紀錄,證實系統報稱位置與事實不符,遂展開調查,經調查一段長時間後,認為須轉交廉署跟進。據悉有至少10名同車救護人員協助調查。
廉署指出,被告之目的為誤導消防處消防通訊中心的職員,令其相信由他配備人手的救護車,連同車上的其他救護員,未能在救護車真正所在的位置附近執行緊急職務,他涉嫌執行或涉及公職時,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行為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