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歷時65日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昨結束,相關持份者的代表律師本月15日將結案陳辭,料委員會最快5月公布調查報告。昨日最後一天聆訊,由水務署調查食水含鉛量超標專責小組成員陳漢輝作供,他解釋驗水方法視乎調查目的,但認為若資源許可,署方應同時驗「頭浸水」及}水水辦。 月中各方結案陳辭 水務署調查食水含鉛量超標專責小組建議,化驗食水含鉛量須抽驗「頭浸水」及}水水辦,身兼專責小組成員的水諮會主席陳漢輝認為,驗水方法應視乎調查目而改變,他舉例,若要與世衛指標比較便應驗}水水辦。 陳又稱,由於專責小組是為調查鉛水源頭及成因,故同時抽驗}水水辦和「頭浸水」,又指若只驗}水水辦,有可能被外界質疑,故資源許可的話,署方應同時抽驗兩種水辦。 水署﹕有了解各地水務事故 早前調查委員會以威爾斯及蘇格蘭食水含鉛為例,質疑水務署沒有設立監測食水含鉛風險機制。水務署總工程師(發展)周世威昨早出席聆訊時稱,署方有參與國際會議和翻閱期刊等,了解各地水務事故並適時採取措施;署方過去3年每月接獲約180宗與食水質素相關查詢,有必要時會驗水。 連同初步聆訊,鉛水聆訊自去年11月2日起歷時65日,共傳召73名證人,包括房屋署及水務署代表、4個承建商、3個水喉分判商及持牌水喉匠等。持分者代表律師本月15日將提交書面陳辭,料委員會5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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