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一定不會倡議23條立法
【明報專訊】旺角衝突發生後,建制派有聲音要求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則說兩事並無關係。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昨出席傳媒聚會時表明,律師會一定不會倡議就23條立法,但認為示威者不能以社會公義為由,作出暴力行為。對於有意見認為佔領運動相關案件獲輕判,導致旺角衝突,副會長蘇紹聰強調相信法庭判決公正,否則律政司早就能為案件上訴,認為「不能說100人被控告,100人都要被判同樣罪名」。
形容旺角衝突明顯是暴亂
熊運信昨在茶敘形容旺角衝突「明顯是暴亂」(obviously a riot),認為示威者錯誤理解他們的行為的嚴重程度。他未有評論梁振英管治不善是否衝突成因,強調示威者沒有任何理由合理化暴力行為;對於外交部指事件由「分離勢力」策動,熊運信則說若法庭要懲罰任何人,得先證明指控屬實。
未討論禁蒙面法
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日前提出就示威遊行設立「禁蒙面法」,蘇紹聰表示律師會未有相關討論,但認為牽涉複雜議題,舉例旺角有多間醫務所,若戴上口罩的醫務人員在旺角發生示威期間途經示威場地,又是否須受限制,故律師會會在有法例草案內容後才評論。
保安局長黎棟國昨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表示,會探討「禁蒙面法」及聆聽社會意見。
曾提出設立禁蒙面法的民建聯葛珮帆稱,希望當局能盡快推動立法程序,並將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希望對方安排委員會討論有關「動亂事件」的應變措施,包括人手及裝備。
另外,中新社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日前就旺角衝突舉行座談會,與會者「高度關注」就事件的檢控和裁決,認為事件是司法機關輕判佔領運動相關案件、「姑息暴力的後遺症」。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批評,港澳研究會的說法是向法庭施壓,不尊重法治。
港澳研究會批法院姑息暴力
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和大律師馬恩國等均有出席座談會,報道引述與會者認為有關佔領運動的案件多獲輕判,有市民對「法官極盡違反常識的判辭」感無奈和鄙夷,而法庭日前輕判在2014年因反對新界東北撥款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該判決在旺角衝突發生後宣判,「無異宣告旺角暴動也獲法庭輕輕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