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瞞案底當護士判服務令
[2016.02.24] 發表
【明報專訊】曾於2007年因詐騙罪而入獄7星期的前警員,2013年於公開大學修畢護士課程後,申請成為登記護士,向護士管理局訛稱沒有案底。後來他在老人院與同事爭執,「自爆」曾當差及有案底,結果惹上官非。
與同事爭執自爆
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為取得登記以從事行業而作出虛假聲明」罪成,昨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3000元。
辯方指被告岑偉基(35歲)已感深後悔,並上了寶貴一課,承諾不會再犯。暫委裁判官詹俊祺指被告曾有案底,不是第一次干犯與說謊有關罪行,本應判他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為人上進,且不斷進修,故決定判處他社會服務令,並勸他要好好反省及改過自新。
【案件編號:TWCC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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