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持續拖糧兼違規的亞洲電視,作為持牌廣播機構有四大違規,既不播新聞、不交牌費、不交罰款,董事又不符居港資格。通訊局昨公布,在特別會議考慮亞視的多項違規,決定啟動暫時吊銷亞視牌照程序,亞視可在不少於28日內申述,暫「釘牌」更可能需時聆訊。亞視牌照尚餘39天,通訊局已表明不大可能在此期間內暫釘其牌,而亞視飽受資金緊絀困擾,確令該局施罰現兩難,但強調完全不可接受肆意違例及牌照條件者毋須承擔後果。
亞視就此發聲明稱極度遺憾,正積極解決公司各項「歷史遺留的問題」。新投資者司榮彬回覆本報,將亞視亂局歸咎原投資者王征和股東蔡衍明的積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亞視不負責任,態度如「軟皮蛇」,「電視台不止搞娛樂事業,亦包括新聞事業」。她又批評司榮彬推卸責任,「你唔出糧,唔能夠歸咎前股東」。
28日申述需聆訊 牌照剩39日
通訊局在昨日發的新聞公報中,指出亞視四項違規,包括停播新聞、董事不符居港規定、4年內第四度違反繳付牌費規定,以及多次欠交罰款(見表)。通訊局指亞視雖不獲續牌,但有責任在牌照期內遵守牌照規定,局方召開特別會議商討亞視屢次違規,終決定嚴厲懲處,啟動暫時吊銷牌照30天的程序。據現行規管制度,通訊局書面通知亞視後,須給對方不少於28日申述,並在適當情G下公開聆訊;完成所有程序,若維持原判,由行會「釘牌」。
通訊局注意到部分人認為亞視牌照尚餘不足6周,但亞視資金緊絀,該局施罰似乎無意義。通訊局承認亞視情G令該局陷入兩難,但若該局對違規視而不見,或施加與違規性質及嚴重程度不相稱的懲處,會向廣播業傳遞錯誤信息,以為資金緊絀便可肆意違反《廣播條例》和牌照條件,而毋須承擔後果,這完全不可接受。
再者,即使暫時「釘牌」不大可能在亞視牌照到期的4月1日前完成,但通訊局稱絕不能以此為理由而不懲罰亞視,也不會縮減或繞過《廣播條例》所規定的程序及時限。
司榮彬歸咎王征蔡衍明積怨
司榮彬直斥「老股東蔡王(指蔡衍明及王征)積怨拖累亞視及新投資者投資,導致現在結果!」有指亞視拒絕交出其管理的13個山頂發射站,並以此為與政府談判的籌碼,他沒就此回應。
亞視發聲明,稱對通訊局啟動暫時吊銷牌照程序「極度遺憾」,會徵求法律意見作何理由申述,亞視在新投資者中國文化傳媒的全力支持下,正積極解決公司各項「歷史遺留的問題」。聲明另引述司榮彬,稱對重組後的亞視前景充滿信心。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稱,通訊局沒特殊權力處理極端情G,現時只能按程序辦事,「係無可奈何,但唔可以放任佢、唔出聲」。他建議往後檢討相關規管時,可考慮就剩餘牌照期較短的機構設新條款。
昨已出12月糧 正積極安排1月糧
此外,亞視發言人指出,昨已向尚未獲發12月糧的員工出糧,並正積極安排1月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