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每公斤兩毫 川超市違競爭法被罰1萬
【明報專訊】菜價過低,遭到舉報罰款,這是什麼世界?四川內江市一家超市,近日遭到工商部門開單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理由是商品宣傳單上的白蘿蔔、蓮花白、蕃薯每斤0.1元價格低於成本價,營銷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法制晚報》報道指出,該工商局接到舉報,指當地一家超市推出「破盤流血價」,遠低於成本價,讓其他經營者無法正常從事經營活動。據了解,該超市是去年年底開業,此舉為吸引顧客上門所祭出的價格破壞式的行銷手法。
促銷期間,超市在三項蔬菜虧了1126.8元,但整個超市營業額達20餘萬元。
不過,工商局以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條例》規定中,「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為由開罰,不過經營者解釋,行銷手法有人建議他照做,不清楚規定,如果違法就認了。
律師指出,《反不正當競爭法》將銷售鮮活商品排除在不正當行為外,針對「鮮活商品」釋義來看,新鮮的水果、蔬菜或有生命而存活期短的活魚、活蝦等商品時,可依據天氣、購買力變化改變價格。但商家並非為減少損失降價,明顯在排擠競爭對手,屬不正當競爭。
對於低價促銷,竟遭到處罰,有網友議論紛紛,質疑為什麼天價魚蝦對消費者啃肉剝皮,卻無人理會,令人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