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人權仲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已接納由列治文Wellington Court城市屋業主提出的投訴。負責管理該物業的管理公司AA Property Management確認,已收到仲裁處電郵的通知信,但表示業主立案法團可在限期前以調解方式解決分歧。 代表另外十多名業主發起訴訟的卡爾格特(Andreas Kargut),為該城市屋屋苑的業主。他向仲裁處提出的投訴,指業主立案法團以全普通話進行會議,是歧視不說普通話的業主。他在投訴中,要求以英語進行法團會議,以及法團所有成員辭職並作書面道歉及賠償。 負責該屋苑物業管理的公司負責人梁雄傑昨日表示,由於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因此現階段不方便發表太多意見。他說,昨日早上看報紙才知道人權仲裁處已寄出信件,但仍未收到,已主動致電該處跟進,發現信件寄送到錯誤的地址,不過仲裁處已隨即將信件電郵給他。 下星期例會 英語為主 梁說,物業管理公司的角色,是執行業主立案法團的決定,而在下星期,屋苑將會舉行業主立案法團例會,管理公司亦會列席。他並確認,會議會以英語為主,同時會由合資格傳譯員提供普通話翻譯。 他表示,作為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他們希望能作為橋樑,加強各方面的溝通,並說現時有關投訴會由法團的保險公司跟進。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居於該城市屋屋苑的華裔業主表示,她本人是移民,懂英語和國語,但認為:「加拿大始終是說英語的國家,正式的場合比較適合用英語,這是基本尊重。小孩子即使是以中文為母語,在學校也是學英語、說英語。」 她贊成用英語作為主要溝通語言,不過認為,業主立案法團可以將一些重要文件翻譯成中文及在會議上提供國語翻譯解決現時的問題。她說:「我不希望法團和業主要為這個事情打官司,因為這樣既要花錢,而且對雙方都沒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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