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性一向有經痛問題,內地繼海南、湖北等地後,安徽省也推出了「痛經假」政策,今年3月起,女員工可通過醫療機構發出的證明向單位申請「痛經假」。 記者發現,雖然醫院發出此類證明不難,但多位婦科醫生均稱難以用指標衡量痛經疼痛程度,亦有企業表示帶薪休假對於企業壓力過大,企業可能會出於經濟考慮而不僱用女性員工。 2011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張曉梅提交了關於設立「經期假」的提案,她表示,85%以上的女性認為經期較嚴重地影響了她們的工作和生活,78.5%的婦女經期沒有得到特殊保護。 因此她建議,應將職業女性經期休假權益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職業女性經期休假時間,患痛經等相關婦女疾病的女性應確保至少休息1天。 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該規定就女性職工生理期問題作出規定,只要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者痛經不能正常上班申請休息,單位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 其實,安徽並非首個提及「痛經假」規定的省份。據海南特區報報道,1993年,海南就曾發文規定女職工根據醫療證明可有1到2天「痛經假」。2009年,湖北發文規定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經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用人單位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息。 但據海南特區報2015年報道,從各地實施情況來看,因為用人單位到底放不放「痛經假」,相關部門只能提出建議,不是強制要求,所以效果不盡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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