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噴椒出棍清場卻失控 本報記者被警襲擊已報案
【明報專訊】旺角大衝突中的首次衝突發生於周一晚上約10時,當時10多檔小販在朗豪坊砵蘭街一帶擺檔。食環署人員到場欲執法,並召警在場戒備,當時一部的士駛入砵蘭街時撞倒一名老伯,在場的人起哄,與警爆發第一場衝突。到場聲援小販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經與警協調,雙方一同退後,事件暫時平息,市民繼續排隊購買食物。至11時後持盾牌軍裝警出現表示清場,並與示威者對峙,初時只互罵,但個多小時後愈發失控。
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否認組織曾提出「佔領旺角道」,稱自己「嗌咪」期間沒有提及任何行動,只稱要抵禦警方,防止其濫用武力。
在場的人稱,警方以凌晨2時為清場「死線」,要求示威者自行離開,其間兩度換班,戴頭盔、持圓盾軍裝警約11時50分接力,並出動高台。示威者包圍高台,但氣氛不算緊張,小販亦繼續開檔。約10分鐘後,警方防線換上持長盾防暴隊,開始驅趕示威者返回行人路,其間警方曾發射胡椒噴霧及揮警棍,示威者亦投擲雜物還擊。
凌晨約2時,示威者撤退至亞皆老街交界並衝出馬路,聲稱要「佔領旺角道」,當中有人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線」衣服。當時該處只得約10名交通警,示威者「反客為主」,不斷拋擲垃圾桶及玻璃樽,一名交通警受傷倒地,示威者一擁而上以木板等攻擊。身旁同僚向天開槍,其後將槍頭指向示威群眾。
《明報》記者採訪旺角衝突時,被警察襲擊,周三下午在上司陪同下到旺角警署報案。該記者鄧先生指,從無挑釁警察,不明白警察為何使用暴力,對事件感到莫名其妙。他曾出示記者證,並順從要求,但被叉頸及推撞。其後有警察以盾牌壓他,又用腳踢他及以硬物打他。他的後腦縫了一針,手指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