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乘飛機來加下月有新例 先要申請eTA否則不能登機
最好提前3日申請 一人一證每次7元
【明報專訊】由下月(3月)15日開始,凡持有香港特區護照等享有免簽優惠如持香港護照的外國人,想要乘搭飛機來加拿大的,均須先上網申請電子旅行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TA),申請費用為7元加幣,有效期可長達5年或至護照失效日止。旅客若經由陸路或海路入境則不需申請。
由於網上申請者有可能不獲核准,然後加拿大移民局會於72小時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後續的申請步驟。如果申請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在申請過後有所更動,則須於網上再次更新。故適宜的做法是最少在起程前3天辦理手續。
加拿大政府網站說:「每一次你要搭機前往加拿大時,你必須出示你用以申請電子旅行證之護照給航空公司人員。」
假如已到達機場但沒有電子旅行證,移民局提醒你:「可以在任何能夠連接互聯網的設備上(包括行動電話)即時網上申請電子旅行證。網上申請電子旅行證很簡單。大多數申請者在申請提交後幾分鐘內,即可得到電子郵件回覆。你應該在開始計劃來加拿大時就盡快申請電子旅行證。」
有關規定亦適用於持美國綠卡的永久居民,美國公民則不受比限制;但於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學生簽證或臨時工作簽證者,則在乘飛機進入或離開加拿大時,均需申辦eTA。
遞交eTA申請時,必須備妥有效護照、信用卡及電子郵件地址,每件申請僅限一名申請者。例如一個家庭若有3人要申請,則需分為3次申請。
大部分的申請者在網上遞交申請後即可在數分鐘內獲得核准。如果未能在申請後數分鐘內獲得核准,加拿大移民局會於72小時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後續的申請步驟。如果申請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在申請過後有所更動,則須於網上再次更新。
假如你的電子旅行證並未於提出申請後幾分鐘內核准,則加拿大移民局會於三天內以電子郵件通知你必須採取下一個步驟。假若你的電子郵件住址在你提出申請後有所變動的話,你必須在網上更新。
每一次你要搭機前往加拿大時,你必須出示你用以申請電子旅行證之護照給航空公司人員。加拿大電子旅行證可以讓你到加拿大旅遊停留最多六個月,或直到邊境服務局官員在你抵達加拿大時所規定之日期。若你必須在加拿大停留更久的時間,則你必須申請延期停留。
電子旅行證獲得核准並不保證能入境加拿大,若旅客被認定有不得入境之理由,加拿大邊境官員仍可能取消該旅客之電子旅行證。
詳情請瀏覽加國入境網頁﹕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facts-zh.asp?utm_source=mission-eng&utm_medium=website
申請電子旅行證﹕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star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