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經濟力量也可損新聞自由
【明報專訊】《反恐法》對恐怖主義定義廣泛,並規定即使新聞媒體都需要通過「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准後,才能報道相關新聞,有意見擔心這會進一步威脅國內新聞和言論自由。
國際新聞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布「2015年度全球新聞自由度」調查,中國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第176位,僅高於中東敘利亞、中亞土庫曼、亞洲朝鮮及非洲國家厄立特里亞。調查顯示,中國官方不斷以新聞審查的方式干預傳媒,並囚禁持不同政見的博客寫手及記者。如71歲北京獨立記者高瑜被指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判刑5年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1年。此外,調查也顯示中國領導層利用經濟力量影響香港、澳門和台灣的媒體,進一步削弱這些地區的新聞獨立。如阿里巴巴集團收購香港《南華早報》集團也惹來威脅本地新聞自由的憂慮。
香港記者不時到內地採訪,雖然《反恐法》應用範圍不包括香港,不過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中國法律在執行上有很大的隨意性,中央政府可根據其政治需要解讀及使用,《反恐法》雖不能「馬上懲治」香港記者,但內地缺乏獨立司法制度,只要內地政府有意將記者定罪,「一定有辦法(以其他法例)做到」。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相信內地通過《反恐法》不會影響香港,因在香港進行的活動只受香港法律規管,港人毋須過分憂慮。
■相關概念
恐怖主義 (terrorism)
新聞自由 (freedom of press)
國家安全 (national security)
一國兩制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多層思考
1. 根據資料,解釋為何美國會強烈批評《反恐法》。
2. 《反恐法》對香港新聞自由有多大程度的影響?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參考資料
1.〈奧巴馬轟《反恐法》 外交部﹕屬內政〉,《明報》,2015.03.04
2. 無國界記者,「2015年度全球新聞自由度」﹕index.rsf.org
◆答題指引可到以下網址下載:life.mingpao.com/htm/dl/20160104BO.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