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將主理戴耀廷案首副任命
【明報專訊】佔中後不少人憂慮政府要整治大學,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有港大人估計,未來港大的敏感議題,將包括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面臨的刑事案件、整頓學生、任命首席副校長和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再長遠則有校長馬斐森續約等。
戴耀廷早前因參與、煽動、協助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而被捕,或被起訴。根據《香港大學條例》,若校委會認為教師出現問題,可作調查及向教務委員會就調查結果徵詢意見,若教務委員會認為可以「好的因由」(good cause)終止聘任,校委會有權終止聘任教師。消息稱,早前已有校委在會上提出應考慮戴耀廷應否繼續在大學任職,但無法提出「好的因由」,消息擔心戴若被定罪,或成為發起針對其調查的理由。
戴﹕委任挑起更大紛爭
戴耀廷則稱,港大內部對教員紀律程序有規定,「不是校委會主席可獨斷獨行」,但指委任李的決定漠視師生、職員及校友的反對,相信政府會挑起更大社會紛爭,管治只會陷入更大危機。
早前捐款風波,中央管理小組已向涉事教職員提出懲處或提醒,其中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及民研計劃總監鍾庭耀曾提上訴,早前校委會交由港大中央管理小組檢視是否接納,正等候回覆。
港大學生會曾率學生衝擊校委會,會長馮敬恩亦曾公開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港大條例列明,學生拒絕遵從校委會命令,大學紀律委員會可因應校長命令作調查及裁斷,若裁定「罪成」,嚴重者可被逐出大學。學生若不滿紀律委員會判決,則可向校委會提出上訴。
港大條例也訂明,校委會可根據教委會的建議而解散或改革校內研究所、中心等,曾受佔中委託舉辦全民投票的港大民研中心或受影響。有熟悉港大運作的人稱,解散研究中心通常是「自下而上」,由學系提出,教務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交予校委會「拍板」,但校委會「自上而下」提出解散並非不可能,不過若真的發生,相信會遭到師生激烈反對。鍾庭耀至截稿前未有回覆。翻查教務委員會組成,50名成員全為校內人士,包括校長、副校長及院長,及民選師生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