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敲詐案 前總裁沈顥判囚4年
[2015.12.24] 發表
【明報專訊】昨天上午9時,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廣東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強迫交易案,公司前總裁沈顥(圖)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職務侵佔案,另一名被告樂冰職務侵佔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廣東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罰款948.5萬元(人民幣•下同);公司前總裁沈顥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具有自首、立功情節,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款6萬元;以被告人樂冰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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