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堆填區經營公司副總
在塌泥事故發生後,從綠威物業管理公司以75萬元人民幣獲得堆填區經營權的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也開始引起各方的關注;昨日下午3時,警方在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大樓帶走了該公司姓于的副總經理,同時取走了電腦主機、資料等。該公司人員稱,公司已無人,上面關門。有知情人士說,警察早上就來了,一直在樓上調查。另有目擊者指出,目前警方已在公司門口把守,出入人員都要登記。
律師:物業管理投資公司同擔責
據本報了解,益相龍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龍華美,公司有兩個股東,分別龍容美和龍華美,而真正的老闆是龍仁福,他也是益相龍公司的董事長。龍仁福在深圳的湖南人圈中頗有名氣,是湖南商會的常務副會長。據悉,龍仁福做基建起家,在湖南長沙擁有一家益相龍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根據益相龍與綠威物業簽的協議《協議文件》第五條,「在經營活動中,如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益相龍)承擔。」協議的簽訂時間為2013年7月21日,即益相龍應承擔今次重大意外責任。不過《新京報》引述律師指,如事故發生確因投資公司違法行為導致,那麼兩公司應對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只由投資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對外是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