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轟判刑:剝奪遠超3年刑期的自由
【明報專訊】「浦志強案判3年,緩3年,這是一個包藏禍心的流氓判決。」內地著名律師周澤對本報表示,浦志強本來就沒罪,律師也進行無罪辯護,但當局卻說他認罪悔罪,污人清譽。
周澤分析稱,浦志強被羈押近兩年,還要監管3年考驗,但在這期間,當局可隨時找個「新罪」,或者說他有「漏罪」,數罪並罰,「或者,說你會危害社會,分分鐘甚至3年考驗期滿前,恢復3年實刑執行」。周澤說,這足以讓人失去遠超3年實刑時間的自由。周澤又稱,「(浦志強)律師證沒了,還隨時對你收監,這個判決不是一般的狠毒!」
「倘再批政府 可改實刑關押」
2011年底,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5年緩刑臨近期滿之際,法院指他緩刑期間多次違反監督管理規定,決定將他重新收監。浦志強曾宣稱,「對壞的制度,我們不會忍太久」;周澤說﹕「我擔心老浦會憋不住,在3年的緩刑考驗期,又開口批評(當局)。最讓人擔心的是,當局再給他撤銷緩刑改實刑,繼續關押控制他。」
數罪判緩刑開先例
除了有改為實刑的可能,浦志強案的一審判決還有其他問題。內地知名律師陳有西在微博稱,浦案將對今後中國刑事審判產生判例影響。陳有西認為,法律規定認罪才可緩刑﹕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犯罪情節較輕,並且認罪悔罪,沒有再犯危險。浦案以事實承認、願意認錯、道歉,推定為認罪。此外,數罪並罰一般不判緩刑,特別輕微可判緩。浦案為數罪並罰可判緩作了示例。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