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遠熙判刑聆訊拗假釋年期
控方﹕15至20年 辯方﹕12至15年
【明報專訊】被裁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的湯遠熙,昨日出庭接受判刑聆訊。控方爭取判處被告15至20年內不得申請假釋,並確認已撤銷他的另一項教唆殺人罪;辯方則建議12至15年不得假釋。
被告在聆訊尾聲,站起以英語讀出求情信稱對事件後悔,並稱在夢中向母親道歉。控方則讀出由被告父親湯繼輝所寫的受害人影響聲明(見另稿)。
28歲的湯遠熙昨身穿黑色西裝,內穿有領上衣出庭,並面帶微笑,與辯方律師安德森(Troy Anderson)握手,然後坐在犯人欄內,6名陪審團成員先後到庭旁聽。
檢控官首先就湯遠熙的二級謀殺控罪,提出判刑建議,要求主審法官埃克(William Ehrcke)判處被告15至20年不得申請假釋。
檢控官並要求法官不要接納被告在庭上的作供,認為他在庭上所說的並不可信,例如預先拿取鐵鎚的原因、事發當日殺母起因是對方發現租車單等,都值得懷疑。
殺母是否預謀成焦點
檢控官指雖然陪審團裁定被告二級謀殺罪成,但不代表他殺母是完全沒有計劃及經深思熟慮,只是可能其程度不足以令陪審團裁定他一級謀殺罪成。
檢控官提出被告曾先後向多人談及不滿父母過分管束,殺母動機明顯已存在一段時間,而非真正出於突發原因。他說:「被告自私地為了自己的人生,決定了母親的命運。」
辯方律師安德森則提出,判處被告12至15年內不得假釋。他說:「這是符合陪審團對被告二級謀殺罪成的決定。」
他並提出,陪審團選擇二級謀殺,證明他們都認同,湯遠熙是在情急之下殺母,事前並沒計謀,不過這一點立即遭法官否定。法官表示,陪審團雖然要就裁決達成一致共識,但他們可以是基於不同的證據而做出決定,亦不存在要在兩個版本中選擇一個的情況。法官說,陪審團心目中可以有很多版本,而他們也可選擇相信部分或全部證供。
安德森又援引多個案例,其中包括牟鐘鳴殺妻案。他指同樣被控二級謀殺罪成的牟在案中殺人手法,以及事後的處理,程度都較湯遠熙嚴重,而對方最終被判14年不得申請假釋。
安德森說,湯遠熙從小受父母嚴厲管教及體罰,只是出於情急殺母,而且沒有犯罪紀錄,對事件已感到後悔。自己亦無身分,他日獲准假釋後,將會被遣返回中國。
獲撤教唆他人殺父罪名
另一方面,控方特別提到,已撤銷湯遠熙涉嫌教唆他人殺害父親的罪名,但同時提出,希望法官在量刑時,將部分關於該項控罪、而未有呈堂的證供,作為對被告個性的參考。據檢控官表示,這些證據包括被告主動向兩名假扮黑幫的臥底,提供父親的照片,以及希望臥底幫忙殺害父親的對話等。
辯方律師對此提出反對,認為將未有呈堂的證供納入量刑參考,對其當事人不公平。法官最終決定,拒絕控方提出的要求。法官解釋,被告沒有機會解釋這些證據,而且當初是控方決定將該項教唆殺人罪分開審理,認為現時不適合考慮該些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