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器官新登記減 全屍觀念仍強
【明報專訊】早前19歲少女勞美蘭因等不及合適屍肺移植而離世,引起社會關注香港器官捐贈制度。衛生署的「行為風險因素調查」發現,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量近年有下跌趨勢,新登記人數由2012年時的近2.8萬人,逐漸下降至2014年不足2萬人;同時不願意捐贈器官者比例更由2011年的8.8%,增加至2013年的17.5%。署方另調查發現,部分市民仍受傳統思想等影響,對死後捐器官有保留,有受訪者明言「死要有尊嚴咁走,全屍土葬」。
不願捐比例增至17.5%
因應名冊新登記數字下跌,衛生署今年4月成立焦點小組,研究市民對死後捐贈器官意見;72名受訪者按年齡及捐贈器官意願,共分為9組。調查結果顯示,願意捐器官者多認為可遺愛人間,及受媒體報道影響等;至於不願意或未決定是否捐贈的人,則多受傳統思想、怕家人反對或擔心登記後私隱問題等影響。
衛生署:對立法捐贈成效有保留
衛生署助理署長(健康促進)馮宇琪表示,尚在探究新登記數字下跌主因,但從調查中估計「傳統思想仍然好重要」,建議加強對市民教育,有意死後捐器官者應向家人清晰表達意願;另透露因媒體相關報道關係,本月已有逾8000人登記捐贈器官。馮坦言對透過立法提高捐贈率的成效有保留,希望藉研究讓更多人商討器官捐贈制度,署方尚在研究死後自動轉贈器官機制。
有人希望保留全屍,有家庭則選擇無私奉獻。馬凱恩一家均已登記器官捐贈,其母親於2009年因中風去世,家人按其意願捐出眼角膜、腎及肝,共有5人受惠。馬凱恩期望更多人願死後捐贈器官,但要尊重當事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