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家屬哀痛中爭取捐贈 移植主任:覓器官忌露喜色
【明報專訊】至親生命逝去,對家屬是沉痛打擊,但在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周美寶(Mable)眼中,捐贈者有如懷孕母親,「可能懷三胞胎、四胞胎」,所捐器官可賦不同瀕危病人新生。作為「生與死」之間的橋樑,周美寶的工作要遏抑情感,覓得合適器官時最忌流露喜悅令捐贈家庭受傷,家屬堅拒捐贈也不能惋惜太久,影響處理下次個案。長久接觸生死,她更學懂珍惜眼前人,「日日回家可見到那人,這不是『奉旨』的」。
全港現有7名器官移植聯絡主任,明年初會增至9人。隸屬九龍西聯網的周美寶由內科護士出身,有感器官移植可助病人重生,2011年主動申請加入移植主任團隊。她稱器官移植聯絡主任接獲病房轉介潛在可捐器官病人後,只會做監察,直至醫生宣布腦死亡後,才有權聯絡家屬,並在中央登記名冊查看其捐贈意願。
周美寶的經驗所見,死者生前遺願最影響家屬決定,她曾遇過一對年輕夫婦,太太突然死亡,長輩都同意捐贈,但丈夫仍猶豫,「怕做了(捐贈)不知太太會怎樣想」,正巧太太朋友透露她生前「講過有機會想幫到人」,丈夫才如釋重負,下決定後「成個人鬆晒」。
曾一日跑4間醫院
近年器官捐贈漸為人接受,周美寶稱,傳媒每有報道也受廣泛關注,但事件一過,談論熱潮便會轉淡,只能持續教育大眾。近日社會連串求心求肝事件令器官捐贈討論不斷,但不停催谷又會否招來反效果?美寶說﹕「不能說是反效果,因確實多人討論了,更多人遇不明白而提出疑問,這樣便可多點解釋。」
器官捐贈爭分奪秒,周美寶時常個案接個案,最高紀錄曾一日跑4間醫院,工作時更要遏抑情感,「不能把開心的情感表露」,因捐贈家庭仍沉浸在喪親哀痛,亦不可因家屬拒捐而失望太久,「始終有下一個個案」。
她在工作中最體會到「珍惜眼前人」,做完小孩死亡的個案後,她也會回家抱一抱兒女,「年輕人不會想到死亡……但很多個案也是『話走就走』,生前無講過任何說話」,奉勸大家想說的話快些說,快一些擁抱。
明報記者 梁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