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7大因素 早發覺可阻慘劇
(多倫多9日加新社電)安省一宗家暴命案的檢討委員會提交報告﹐分析家庭慘劇﹐指出若家暴紀錄等風險因素及早發覺﹐及時採取行動﹐許多家庭慘案或可「預防及避免」。
家暴命案檢討委員會(Domestic Violence Death Review Committee)向首席法醫官提交報告說﹐查看2003年到2014年199宗案件﹐其中「大多數」(約80%)最少有7個風險因素。
報告指出﹐接近75%涉及怨偶家暴紀錄﹐逾三分二涉及離異配偶﹐或是當事人在分手階段。
其他共通風險因素包括﹔行為偏激、抑鬱、失業、事前死亡威脅及暴力升級。
最新報告說﹕「結論重點是﹐及早發覺和採取行動﹐減低已知風險因素﹐許多家庭兇案或可防範與避免。」。
渥太華谷三屍命案上月震驚社區﹐一名男子被捕﹐據說他與3名女死者都有約會。
57歲男子博勒斯基(Basil Borutski)被控3項一級謀殺﹐他涉嫌在同時間殺死36歲的凱斯克(Anastasia Kuzyk)、48歲的沃瑪達姆(Nathalie Warmerdam)與66歲的卡勒頓(Carol Culleton)。
博勒斯基周一在安省彭布羅克(Pembroke)簡短過堂﹐預定11月2日返回法庭。
3名死者的屍體在9月22日數小時內發現﹐威爾諾(Wilno)村莊封鎖數小時﹐全面追捕逃犯﹐博勒斯基最後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