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物管囚兩年半 前警員曾與匪槍戰
【明報專訊】居於筲箕灣興東h的前警員,多次向屋h的物業管理公司投訴大廈清潔問題,又要求管理公司為他支付搬遷費及一年租金,否則在年初一「搞大龍鳳」。後來他要求管理公司辭退兩名清潔工,並在電梯大堂淋漆油。他早前經審訊被裁定兩項勒索及一項刑事疰a罪成,昨被判囚兩年半。庭上透露,被告早年曾因槍戰而被調往文職,其後辭職收場。
辯方昨求情時稱,被告李國光(45歲)於「警察世家」長大,曾任職警察逾10年,後來因一宗槍擊案被調往文職,其後辭職。根據報道,被告參與1994年深灣道槍戰後精神出現問題,需接受治療。辯方續稱,被告妻子患末期子宮癌,但因懷孕而拒絕接受化療,並於數月前產子,被告入獄後,太太將失去支持。
妻患子宮癌 為產子棄化療
資料顯示,被告於2007年因不滿社署職員態度,一日內三度恐嚇要到社署辦事處淋火水,經審訊被裁定3項刑事恐嚇罪名成立,判囚9個月。精神和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現時沒有精神病,但他性格自我和高傲,不易信人。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犯案屬有計劃和有部署,令管理公司不勝其煩及感驚慌,但同意本案與一般勒索案不同,不涉及黑社會及嚴重暴力,對象亦非弱小社群。
【案件編號:DCCC3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