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華女「祈福黨」 控詐財案延下月審
【明報專訊】三名涉嫌在溫市以「祈福」手法行騙的華裔女子,昨日於溫哥華省級法院出庭,三人中暫時只有兩人有代表律師,法官同意辯方律師建議,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再開庭,三人繼續還押。
三名被告昨日身穿深綠色長袖囚衣出庭,三人緊靠在一起同站犯人欄內,並不時好奇張望四周及旁聽席。三人各被控敲詐及詐騙5000元以上的罪名。法庭亦安排了一名傳譯員,同時提供普通話及廣東話傳譯。
代表53歲被告陸海蘭(Hailan Lu,譯音)及代表57歲被告潘美展(Meizhan Pan,譯音)的兩名律師,分別向法官提出,將案件延後至10月8日早上再審,被告繼續還押。
因61歲的被告林蓉(Rong Lin,譯音)仍未正式聘請律師,因此法官透過傳譯員,問她是否願意案件押後至同一日期及繼續還押,林表示同意。三人將於下月以視像方式出庭應訊。
案情指,三被告涉嫌在今年7月至8月期間於溫市,以亞裔女長者為目標,向四名受害人指其家人會有厄運,要受害人交出金錢或金飾祈福,其間將財物偷龍轉鳳。犯案後轉往多倫多,後在機場被捕,並送返本省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