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私人水管滲漏 水署最長花831日
水務署鼓勵市民節約用水,但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水務署在跟進私人水管滲漏問題時,未有嚴格依照指引行事,只是不斷巡查,未有提出截水,阻嚇力不足,任由住戶拖延維修時間,逾八成個案都要1個月以上才完結,最高紀錄需時831日處理,其間水管一直滲漏,流失食水難以估計。
申訴專員公署指在2009年至2014年期間,水務署接獲5992宗涉及私人水管滲漏個案,當中81.6%需時多於1個月完成處理;至於政府水管,99.9%的個案在30日內完成維修,反映水務署處理私人水管滲漏時效率明顯較低。公署指以每秒漏一滴水推算,一天已能浪費相等於22支1公升裝的食水。
僅4.3%滲漏個案被截水
申訴專員高級調查主任楊德健指出,目前法例明確列明,水務署接到私人水管滲漏投訴時,會派員調查,確定滲水源頭後,會向用戶或代理人發出維修通知書,要求於14日內完成維修,如在限期內未能修好水管,水務署可以截水,以增阻嚇力,但過去5年(2010至2014年)用戶被截水個案只有222宗,佔整體滲漏個案4.3%,比例偏低。
申訴專員劉燕卿直斥水務署只重巡查、不重解決問題,對用戶過度包容,前線人員又未有嚴格執法,「市民平時慳慳埋埋麰馱臛ㄜ灠鷋k」。
水署﹕首長級每月檢視進度
水務署表示已於5月18日發出內部指引,由首長級人員每月檢視處理私人水管滲漏個案進度,促使用戶盡快維修水管,而今年首7個月因未能在限期前維修而遭截水的個案達44宗,接近過去全年個案宗數,認為情G已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