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水樽擲警 IVE生判社服令
[2015.08.06] 發表
【明報專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一名學生今年3月初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其間以水樽掟中總督察,導致對方大腿受傷。學生在警誡下稱「男人大丈夫,做得出唔怕認!」他早前承認襲警罪,裁判官昨同意學生有悔意,接納學生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3月1日晚上,被告趙國匡(20歲)在元朗參與「光復元朗」行動,於人群中向負責人群管理的總督察李碩倫投擲一個藍色膠水樽,導致李的右大腿觸痛。趙在現場一度試圖逃走,最終遭李制服。趙其後在警誡下稱:「係呀,係我用個藍色水樽掟佢,男人大丈夫,做得出唔怕認。」
【案件編號:TMCC5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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