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最大龐氏騙案 兩老千判囚12年
全球2400人被騙逾2億元
(卡加利28日加新社電)加拿大最大龐氏騙案周二判刑﹐法官判處兩名男被告入獄12年﹐斥責他們財迷心竅﹐沒為數以千計受害人設想。
71歲的索倫森(Gary Sorenson)和61歲的布羅斯特(Milowe Brost)被判監禁12年﹐可獲8個月羈留期折抵。他們精心策劃數億元騙案﹐承諾投資者不切實際的豐厚回報。
法官也裁定布羅斯特的洗錢罪名成立﹐另判刑期﹐同時執行。
法官也下令﹐兩名被告不得在未來20年內工作或當義工﹐涉身房地產業﹐處理別人的金錢或有價證券。
法官霍爾(Robert Hall)在卡加利法庭說﹕「兩名被告所犯罪行﹐是加拿大歷史上兩宗最大的騙案。」
他又說﹕「我認為他們受貪念驅使﹐全不理會他們欺騙的許許多多投資者受到什麼打擊。損失這麼大筆錢﹐受害人受到很大的衝擊。」
兩名騙徒佈下龐氏騙局﹐向新投資者吸收資金﹐用來支付舊投資者。
兩名被告承諾﹐9.9萬元的低風險投資每年有34% 回報﹐資金在8年間增多﹐達100多萬元。
法庭指出﹐全球逾2,400名投資者損失高達2億元﹐許多人失去畢生積蓄。警方估計﹐受害人的損失更可能高達4億元。
法庭收到600份受害人的申訴聲明﹐量刑聆訊在上月進行。
霍爾指出﹐一些受害人淪為無家可歸者﹐意圖自殺﹐「羞愧、受親友排擠」。
法官也說﹐一些人受騙後﹐用懷疑及不信任的眼光看別人。
霍爾說﹐受害人可提民事訴訟﹐向被告追討賠償。
69歲受害人庫諾普(Carole Knopp)周二到法庭聽裁決﹐她是卑詩省恩德比(Enderby)居民﹐損失約13萬元。
她說﹕「我有些失望﹐因為我期盼至少14(年)或更長刑期。」
檢察官霍爾特比(Brian Holtby)本來求刑14年﹐法官判刑12年﹐他也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