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向政府承建商索償
【明報專訊】政府確認中國建築承建的啟晴h、瑞安承建的葵聯h二期,以及保華建築承建的榮昌h食水含鉛超標,並安排3h居民驗血,當中啟晴及葵聯已有40人證實血含鉛水平超標,食衛局長高永文更表明這可能與食水有關。有專責醫療索償的律師表示,受影響市民日後可考慮向政府或承建商追討賠償,各調查報告可成索償證據。
張炳良:研賠償免水費
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表示,得悉坊間有意見提出是否向居民賠償及免水費,當局會研究相關問題。
幼童孕婦較易證明受影響
鉛會影響幼童腦部發育,政府表明6歲以下兒童、孕婦及餵母乳婦女是易受鉛影響組群。專責醫療索償律師伍家賢分析,這3類人會較其他成人易取得科學上證據,證明受鉛影響,因此較易向政府或承建商追討。
伍又稱,民事索償追索期為確定身體受損計算起的3年,涉事居民民事索償,須證明身體受損與食水含鉛有關,將來或可引用政府的調查報告證舉,並可由醫生撰寫報告,確認及量化飲用鉛水對身體的影響。
律師:索償須證鉛水致病
衛生署現為血鉛超標兒童驗智商,伍家賢指即萬一驗出兒童弱智,仍要建立因果關係,確定其弱智由鉛水所致。「今次不似交通意外,直接由車撞斷條骨,找多點證據才可證明是水管問題。」
至於是對政府或是屋h承建商追究責任,伍家賢稱需視乎情G,如居民認為單位的水喉由政府提供,可向政府追討;若調查報告顯示,承建商使用不合標準的物料,導致居民健康受損,則可向承建商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