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露台口交 廉租戶遭逐官司打至高院
【明報專訊】省府維多利亞一對租住津助單位的父子,因管理員發現其單位露台有一對男女口交,遭下逐客令。租客辯稱事件中的男女並非他的客人,但仲裁員不相信其辯詞,他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呈請指業主有錯。
據報,54歲的布里斯托(Steven Beryl Bristow)正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呈請,指稱業主——大維多利亞房屋協會(Greater Victoria Housing Society,下稱協會)因一宗在3月25日發生的事件而向他發出驅逐通知書,實是錯誤。
協會指稱位於蒂爾芡路(Tillicum Rd.)2900號路段一大廈的管理員,上述日期到所有租客的大門貼上維修通告時,發現一對男女在布里斯托單位的露台口交。
協會又指,該大廈住客以家庭為主,有兒童和長者,但該對男女的性行為,可讓大廈內任何人清楚看到;管理員於報告中寫道:「我感到非常震驚,難以用說話形容。」
布里斯托是一名單親父親,過去10年來,他與兒子居於上述單位,主要收入是傷殘福利金。他指稱,事發時他在單位內,並未看到和聽到所指的性行為發生。
案件曾提交住宅租務署(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處理,而仲裁員不相信布里斯托聲稱未有注意到有性行為發生的的供詞,駁回他要求取消驅逐通知的申請。
布里斯托自稱,他花了兩星期去追查事件中的男女,目的是為了禁止他們再在大廈內出現。另外,那對男女亦非他的客人,似為兩名經常在區內出現的拾汽水罐人士,而他們顯然是飲醉了。
協會行政總監梅利希普(Kaye Melliship)指,布里斯托有權訴諸法庭,而協會亦會作出抗辯。她指協會在這類事件上不會輕率,而住宅租務署亦已判處協會有理。她認為住宅租務署有良好和值得信賴的處理糾紛機制。